一名25岁的出纳谢某,炒黄金炒出了“天大”的祸端,其分10次挪用了单位1700万元资金执意翻本,眼见还款无望只得前去自首。近日,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将谢某批准逮捕。
2007年11月,25岁湖北籍男子谢某来到北京某贸易有限公司当出纳员,工作之余,谢某还做些国际现货黄金方面的投资,然而因经营不善,其投入的18万元钱都赔了个精光。谢某心有不甘,满脑子想着怎样翻本,但苦于没有本钱,于是动起了挪用单位资金炒黄金的歪主意。
谢某平日掌握着两把公司账户的网银交易密码钥匙,另一把钥匙则由公司的会计掌管,三把钥匙需同时使用才能进行交易。2010年10月底,密钥出现了故障,谢某受单位之托将密钥送往银行更换,更换之后谢某便将密钥都操控在自己手中。11月初,谢某翻本心切,分五次从公司银行账户上转款370万元,先打入自己的账户后再转入香港某贵金属公司账户内,进行黄金期货炒作。谢某赚了个盆满钵满,不仅在两周内如数归还了单位的370万元公款,还净赚了500万元。谢某大喜过望,岂料随后又将赚来的500万元输了个分文不剩。谢某尝到了第一次挪用资金翻本的甜头后,便肆意妄为起来,2011年2月至3月间,其陆续10次挪用了公司资金达2200余万元。2011年3月25日,谢某眼见着公司月底即将对账,仍亏空的1700万元又还款无望,于是前去派出所自首。
本案中,谢某利用担任某公司出纳职务及掌握公司账户网上银行交易密码钥匙的职务便利,分多次挪用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特别巨大,且无力归还,其行为涉嫌构成挪用资金罪。
来源:中国日报北京版 (记者 李加宝)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