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10日,全国农村能源工作会议暨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授牌仪式举行。延庆县正式获得国家能源局、农业部、财政部三部局联合授牌,成为北京市唯一的“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这是延庆县首次在新能源开发利用方面获得的国家级称号。
到“十一五”末,延庆林木绿化率已达72.5%,全县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83%,各项生态指标在北京市名列前茅,先后获得了国家生态县、全国绿化模范县、首批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示范区、国家卫生县城、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等荣誉称号,并成为中国第一个以整个行政区域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县。
2006年,北京市政府将延庆确定为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示范县。截至2010年末,延庆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耗的比例已达20%以上。
来源:北京日报(通讯员 胡玖梅关鑫)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