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买台彩电,还参加以旧换新,能有节能补贴吗?”这几天,北京各大家电卖场的咨询台前和热线电话里,这样的询问多了起来。
9月起至明年2月底,北京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节能高效家电产品将获“双补贴”。北京市商务委等部门出台方案,在全国率先启动高效节能家电产品促销试点工作,力图促进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发展,扩大节能家电消费。消费者以旧换新且购买节能家电,在领取以旧换新补贴后,还可再获得节能补贴。
一户家庭最高补贴3100元
北京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试点工作实施时间从今年9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补贴产品范围为能效标识为一级或二级节能型家电产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配有节能显示器)。产品要求通过能效标识备案,且在近3年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监测和能效标识市场专项检查中,同品牌的产品无不合格情况。补贴对象为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并购买节能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的补贴标准是:购买一级能效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每台可获节能补贴300元;购买二级能效的电视机、空调,每台可获节能补贴100元;购买节能电脑,并配有一级或二级能效显示器,每台可获节能补贴200元。
“双补贴”带来的实惠,令消费者欣喜。以旧换新补贴额度最高的电视举例来说,参加了家电以旧换新的消费者持相关凭证,购买一台售价4000元的一级能效电视机,除可获得新电视售价10%即400元的以旧换新补贴之外,还可再享受300元的节能高效产品补贴,总计获补贴700元,实际购买电视用了3300元,相当于打了8.25折。以一个家庭换购5种节能家电测算,最高可获得节能家电促销补贴1400元、以旧换新补贴1700元(电视机400元/台,冰箱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再加上节能家电的节电效益,实际所得优惠在3100元以上。
由销售企业先行垫付
对北京市而言,“双补贴”具有多重意义。北京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有效促进消费,引导市民绿色消费行为;二是提高终端用能效率;三是促进产业升级,推广促销高效节能产品,提高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使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从60%提升至70%。同时,政府对于节能产品的扶持,也将引导和促使生产企业加快节能技术研发,改善产品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针对消费者最为关心的流程问题,北京市此次规定,符合条件的将由销售企业先向购买者垫付补贴。具体流程是:购买者凭有效身份证件、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中标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如符合条件,销售企业在销售新家电时,直接向购买人垫付促销试点工作补贴资金。购买人在《北京市节能家电补贴确认书》上签字,销售企业加盖单位公章。销售企业按照以旧换新补贴资金领取程序,在填报的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材料中,加注促销试点工作补贴资金申请情况,经商务部门审核后,到财政部门申领节能家电促销补贴。
有业内人士认为,节能补贴与以旧换新同时审核同时发放,应该是考虑到以旧换新已经形成了规范运行的良好机制。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6月30日,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共销售新家电302.5万台,销售金额119.5亿元,回收旧家电313.1万台。约150万家庭从中受益。
商家六种违规行为将受罚
为使补贴实惠真正落到消费者身上,北京市此次规定,若购买者所购节能产品正开展其他方式的打折促销,销售企业应在其他打折促销方式的基础上,垫付补贴。如采用赠品促销方式,购买者也应全部享受。对不符合条件的购买人,销售企业应立即告知购买者。
对于可能发生的商家违规行为,北京市商务委表示,试点工作期内,参与企业发生下列情况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家电以旧换新履约保证金、向社会公开通报、取消节能家电产品促销试点资质、直至取消家电以旧换新资质的处罚:产品在质量、能效方面有严重问题;明显高于正常价销售节能产品,变相提价;采取任何方式使消费者不能同时享受企业促销打折价、以旧换新补贴和促销试点补贴;利用参与企业或政府部门名义进行不实宣传;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贴资金;出现大规模投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据了解,“双补贴”实施过程中,为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促销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北京市、区商务部门将会同财政、发展改革、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等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采取专项检查、抽查、暗访等多种措施,对节能产品质量、销售价格、服务质量等进行不定期核查。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