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政府征兵办获悉,2011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招收士官工作已全面展开。
招收对象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男性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求(专业需求详见华龙网),入学前为重庆户籍,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
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要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收的条件:身高162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10%,标准体重为身高(厘米)-110(公斤),视力右眼不低于4.6、左眼不低于4.5,无慢性病、传染病、遗传性疾病,身体健康;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总政有关规定审查合格。
申请和报名:应届毕业生到其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征兵办公室(人民武装部)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区县人武部报名,或在学校统一报名登记后,由学校派人将报名表送所在区县征兵办公室,或直接将报名表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发至2011cqzb@sina.com。报名表可在重庆市大学生就业信息网上下载(网址:www.cqbys.com)。
往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地方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区县征兵办公室(区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报名。到区县人武部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彩照6张、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1份。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0日。
来源:重庆晚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