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12月28日专电(记者朱薇)拆迁户与拆迁办资料员联手骗取拆迁补偿款30万元,两人各分得15万元。重庆市綦江区法院近日对此案宣判,该名拆迁户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查明,綦江区东部新城通惠大道征地拆迁工作中,代某某作为资料员,负责拆迁房屋勘丈数据登记、计算拆迁补偿金、协调解决因拆迁补偿金产生的纠纷等工作。
按照相关标准,被告人杜某某应得拆迁补偿金59万余元。杜某某认为补偿费低了,便向代某某提出补偿要达到100万元的要求。代某某表示可以帮忙,在原来基础上增加30万元左右的补偿金,但要一部分好处费。杜某某答应从增加的补偿金中分一半给代某某。代某某采取补漏、虚增超安置面积等方式为杜某某增加了补偿金共计30万余元,而杜某某先后送给代某某1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某某为获取更多拆迁补偿款,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贿赂款1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被告人杜某某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此外,拆迁资料员代某某因索要41户拆迁户贿金237万元,已经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