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昨下发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务实廉洁过节的通知,并公布3种举报方式
重庆晨报讯记者 郎清湘元旦、春节临近,市纪委昨日下发《关于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务实廉洁过节的通知》,部署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严格遵守《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严禁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企业。
市纪委将聚焦“四风”问题不发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的行为,尤其对中央三令五申禁止的领导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嫁娶收钱敛财、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等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对元旦、春节期间顶风违纪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市纪委将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责任倒查。特别是对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或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责任。
市纪委举报电话:12388、 63897391 63899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