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频道1月4日电(记者邓婷)重庆纪检监察网“风正巴渝”今日发布消息,经查,董乃军在担任重庆市蔡家组团管委会主任、北碚区建委主任、永川区政府副区长和永川区委常委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收受礼金。
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董乃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