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变化1 悄然转向融资型
市五中院副院长郭瑞介绍,民间借贷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为解决民营经济的融资难问题,由于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在高额回报的背后,也潜伏着巨大风险。
2014年上半年,市五中院一审审结的民间借贷起诉标的1000万元以上的有25件,占37.31%;90%以上的借贷资金用于企业或项目的生产经营。民间借贷已渐渐偏离了民间自助的消费型借贷的本意,悄然转变成民间资本融资的重要渠道。
新变化2 虚假诉讼在增多
市五中院民二庭庭长石磊介绍,借条是民间借贷纠纷中最直接、证明力较强的证据,又极易于伪造、变造,加上民间借贷活动的随意性、多发性、非规范性,由此引发的虚假诉讼增多。
这类案件,不排除部分刑事罪犯为逃避罚金刑的执行,或者为转移财产而故意制造的虚假诉讼,企图通过法院的民事判决,来对抗刑事处罚或转移财产。
新变化3 与刑案界限模糊
市五中院民二庭庭长石磊介绍,一些案件与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在非金融机构主体、从事融通资金、给予利益回报等方面都存在极大的相似性,很难清晰判断其是否超过了合法的民间借贷范畴。
例如,某信用担保公司从2008年起,以收取担保基金的名义,以月息3%的高利率在社会上向不特定的人借款,期满后未归还本息,引发多起诉讼。现在债权人以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申请破产清算。
2014年度,市五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8232件,同比2013年度上升16.06%。
其中:
刑事案件受理836件,同比上升21.52%;
民事案件受理8284件,同比上升25.88%,排名第一的是合同纠纷案,其次为婚姻家庭纠纷案;
行政案件受理910件,同比上升37.63%;
执行案件受理803件,同比上升0.28%;
赔偿案件结案38件,同比上升46.16%。
审、执结各类案件15236件,审理的各类案件涉及争议标的58亿余元,同比增长44.17%。市五中院审管办副主任王渝军称,之所以增幅较大,主要是加大了执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