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就近期市民普遍关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方面的问题,继续作答。
一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已经开始还贷款的客户能立即调整吗?
答:不能。根据《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跨年度计息期按实际天数分段计息。
二问:回迁房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职工在办理回迁安置时因补交增加面积房款而资金不足的,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理顺成商品房手续的回迁房贷款,比照商品房贷款办理。未理顺成商品房手续的回迁房贷款,借款人应能提供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产权房屋抵押,在抵押房屋所在地办事处申请办理。
三问:目前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购买房屋所属区域划分: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金州新区、保税区、旅顺口区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普湾新区、长兴岛经济开发区、花园口经济区、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四问:申请商业贷款、组合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符合什么条件?
答:申请商业贷款、组合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立须满365天,并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原商贷房屋产权证已办出且能办理抵押登记,原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办理提前全部还款;经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借款人及其配偶无不良贷款或不良信用记录。
五问:提前部分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怎样办理?
答:根据《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满一年后方可办理提前还款业务,且提前部分还款时最低还款额不得少于5000元。
办理提前部分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抵押人和借款人同时到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借款合同、现金或还款存折(卡)(如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账偿还,还需持住房公积金卡及密码),到当初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办理。
六问:提前全部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怎样办理?
答:根据规定,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满一年后方可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办理提前全部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抵押人和借款人同时到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借款合同、保险单副本、代收代缴费用一览表(或抵押物清单)、现金或还款存折(卡)(如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账偿还,还需持住房公积金卡及密码),到当初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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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调整问题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跨年度计息期按实际天数分段计息。
来源:大连晚报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