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快完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
10月9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十二五”期内,我省将健全和完善多层次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将所有城乡老年人分别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高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全面推进门诊统筹。做好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加快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结算。
此外,我省还将不断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积极推进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