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大连市委宣传部下发《关于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学习好贯彻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为建设产业结构优化的先导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意见》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阶段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紧紧围绕全会《决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刻领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根本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
《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认真组织学习,在认真搞好自学的基础上,集中时间安排集体学习。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主要领导同志要作好表率,带头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带头撰写学习体会和理论文章。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从严治党、深化作风建设各项要求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工作、谋划今后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把法治大连建设推向前进。
文/理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