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消防大检查 多家单位受处罚
截至目前,共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6404处,临时查封116处
本报讯消防安全严打整治“春雷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行动,以强有力的工作举措和打处力度,全力清剿火灾隐患。截止到目前,共检查社会单位9641家次,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6404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5923处,临时查封116处,责令三停171家,拘留12人。
西岗消防大队在对大连北岗汽配城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三号楼室内消火栓内无水。西岗消防大队依法对该单位处以罚款12400元。
庄河消防大队在对大连隆宇旧货市场、庄河市河东旧货市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这两家单位都存在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投入使用、市场无室内室外消火栓系统、市内未设置防火分区、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重大火灾隐患。这两家市场被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挂牌督办。
保税区消防大队在对大连富源燃气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加气站房内设置员工宿舍的火灾隐患,该单位被予以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28400元。
开发区消防大队在对大连民族学院培训中心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中餐厅南侧采用以易燃的苯板为芯的彩钢板临建房作为库房。大队依法对其餐厅库房予以临时查封。好又多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卖场疏散通道被货物占用,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大队依法予以8000元处罚。
普兰店消防大队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普兰店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单位消防水泵房控制设备设置在手动状态,大队依法对该单位处以5900元罚款。在对水芙蓉洗浴中心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安检擅自营业,大队依法对该单位予以“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
金州消防大队在对大连汇金大厦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水泵未联动启动,窗户上设置的广告牌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金州消防大队依法对该单位处以4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