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当卢涛在一份“和解协议”被告方一栏签上自己名字时,一种“躺枪”的感觉让他哭笑不得。作为大连怡佳玩具有限公司总经理,卢涛于一个多月前被莫名其妙卷入一起“《熊出没》系列毛绒玩具侵权案”之中。
“早在去年3月份,我们就受深圳市盟世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世奇’)委托,在大连市场启动了此轮打假行动,‘熊大’、‘熊二’以及‘光头强’等毛绒玩具作为重点目标被一一锁定。”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慧颖表示,盟世奇是热播动画片《熊出没》动漫形象的授权生产、经销商,此次盟世奇在大连共起诉了9家单位,申请赔偿金额合计37万元。
玩具厂“躺枪”
“今年1月上旬,我突然收到一份邮件,打开一看竟然是法院传票,称深圳盟世奇把我给告了,认为我工厂生产的毛绒玩具‘熊大’、‘熊二’侵犯了其著作财产权。”卢涛回忆说,当时,他完全惊呆了。他的玩具厂确实以生产毛绒玩具为主,而且,也出品了很多熊形象毛绒玩具,但从来没生产过熊大、熊二、光头强等毛绒玩具。
“我们有自己的‘默奇’品牌,而且,主打原创,没必要去仿冒别人。另外,我们自身在玩具仿冒和侵权方面也是受害者,更不可能去做这类事情。”卢涛表示,他就这样被莫名其妙地卷入这起玩具侵权案中。
记者查询资料了解到,2013年4月,盟世奇取得了热播动画片《熊出没》动漫形象的相关授权,授权范围是:在中国大陆独占性(专有)使用《熊出没》动漫形象,生产、销售相关毛绒公仔,并有权就未经许可使用上述形象生产、销售毛绒公仔的行为,进行维权。
经销商惹的祸
既然自己的玩具厂从未生产过熊大、熊二等毛绒玩具,那么,为什么会惹上官司呢?卢涛随即从与传票一同邮寄来的民事起诉书中找到了答案:与卢涛一起被告的还有大连某商场,而卢涛的“默奇”玩具在该商场中,有一家授权经销商。
“我马上联系了那位经销商,对方的解释终于让我明白了事情原委。原来,该经销商在卖‘默奇’玩具的同时,也销售其他毛绒玩具。也不知道具体什么原因,其将‘默奇’玩具的吊牌挂在了其他玩具厂家生产的熊大、熊二上了,结果盟世奇委托的调查人员购买了这种‘张冠李戴’的熊大、熊二毛绒玩具,并且,将全过程进行了公证。”卢涛苦笑着说,很显然,自己是躺着中枪了。
事情发生后,那位经销商自知惹祸了,主动表示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月28日,在法院的调解下,我们与盟世奇方面达成了和解。本来,对方的诉讼请求是让我和相关商场共赔偿5万元,但经过协商,最终赔偿了其1万元。当然,这笔赔偿金是由惹起祸端的那名经销商支付的。”卢涛透露说。
“经过调查,卢涛的玩具厂确实属于躺着中枪了,不过,相关经销商的行为则构成了侵权。”王慧颖表示,深圳盟世奇全国范围内打假维权的目的并非为了牟利,因此,在这起侵权案中,相关侵权责任人态度积极,所以,双方才最终达成了和解。
产业造假侵权泛滥
“我虽然属于‘躺枪’了,但实际上,在玩具领域,侵权问题确实非常普遍和严重。”卢涛坦言,他玩具厂出品的玩具就经常被侵权和仿冒,尤其在网上平台,这种现象更为突出。
“我在某网商平台上输入‘默奇玩具’,搜出的结果经常会吓我一跳——搜出那么多卖默奇玩具的网店,但很多都不是我们授权的。我为此曾给那些网店发过律师函,但效果并不理想。”卢涛无奈地说,玩具领域的打假维权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那么,为什么玩具领域中侵犯著作权等侵权行为普遍呢?对此,大连一家玩具生产企业负责人刘先生表示,国内玩具行业准入门槛偏低,整个产业集中度不够,行业内充斥着小公司乃至小作坊,这类小作坊自身没有品牌,往往靠仿造其他知名品牌的玩具来促进销售,以动画系列玩具来说,它们通常是什么动画片火,就仿造什么动画片中的形象,根本不可能考虑去购买授权;国内玩具行业中,保护著作权等维权意识单薄,而且,侵权成本较低,有的小作坊或者玩具批发商被发现侵权后,就直接关掉,然后,另起炉灶继续侵权;很多正版、授权的玩具技术含量低,防伪能力不强,这就给仿冒和侵权玩具可趁之机,让其侵权不存在技术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