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资委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提出,今年将围绕“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总体目标,坚持以创新的姿态,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努力打造阳光国企。
去年,大连市国资委对市属16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职务消费审计,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履职消费的行为,清查了企业公款的账目,清理了少数企业内部会所。对3户企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1户企业进行离任审计。向3户企业下达了5份纪检监察建议书。对市属国有及控股企业资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领域公开招标的开标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共监督开标9次,为企业节约成本20%以上。
2015年,大连市国资委将建立阳光国企平台,推动两项工作落实:一是推行委派制,推行企业纪委书记委派制的试点,选择几个条件适合的企业,由国资委党委直接委派纪委书记,两年轮岗,增强纪委书记工作的独立性。同时推广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二是建立巡查制度,将纪委、监事会、审计等部门的力量进行整合,形成“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两个责任”以及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