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们下乡路过公路,经常可以看到不少农家院的柴火垛就堆在路边。这看上去平常的事其实已经违反了《公路法》。3月14日,辽宁省大连公路路政管理局下属9个分局,在办公楼前、车辆集散地、重要公路节点、农村集贸市场等处开展户外路政法制宣传。
“路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堆柴火,一些摩托车路过很容易被绊倒,几乎每年,都会有路人因此丧生。”启动仪式现场,记者了解到这样的情况。为普及公路知识及增强社会公众爱路、护路意识,辽宁省大连公路路政管理局决定自3月1日至31日在全系统开展以“路政法制进万家”为主题的户外路政法制宣传活动。
记者了解到,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按《公路法》规定,公路用地是指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下同)外缘起不少于1米范围的土地。《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公路两侧的保护范围有所扩大。
据悉,3月16日至3月22日,辽宁省大连公路路政管理局,还将组织开展路域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借此宣传路政部门打造畅安舒美的公路环境及其成果;3月23日至3月29日,还将组织开展集中拉练式治超行动,对危害公路桥梁、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超限运输行为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及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