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以黄金时价为衡量标准,存钱后相当于买了相应价格的黄金,该公司为你代保管,为你付高利息,到期后你可以要相应时价的黄金或者现金,让你存钱有了‘双保险’”。这是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瓦房店市分公司负责人吴某对客户宣传非法集资的中心内容。3月12日,瓦房店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已将涉嫌非法集资的嫌疑人吴某抓获,该公司在瓦房店非法集资700多万元,涉及被害人120多人。现吴某已被刑事拘留。
吴某28岁,对非法集资的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设在河北(现该公司已被查封),他曾在总公司担任职务。2014年2月18日,他被任命到瓦房店分公司担任代理经理职务。该公司的主要任务就是用各种名目吸纳客户资金,运行模式相当于银行定期存款或银行的理财产品,利息比银行高。
首先是“内部福利”,是对业务员吸纳资金的“优惠”政策,存款利息是银行的两倍以上,后期内部福利放开到对业务员的亲朋好友;其次是对社会上散户吸纳资金;再次是“金管家”,是寄存回购“黄金”,相当于定期存款,即 “存8万元算出时价的“黄金”克数, 存期1年半,可以得到10万元的现金或者时价的“黄金”克数。
用这三种方式,让业务员到广场、公园等地进行广泛宣传,并让客户到该公司听课。就这样,他们让120多人成了他们的“客户”,非法集资700多万元。有一位76岁的老汉,将自己的住房卖掉租房住,将59万房款全投进来,该公司的业务员也都进行了“投资”,吴某除了挣工资外,任务完成后,还有“提成”。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