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市一家小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构广告、设计印刷业务,接受虚开发票、多列成本费用,发票虚开金额高达2600万元,日前,其涉票违法行为被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在专项检查中查处。该案已被税务机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去年,这家小型房地产公司在短短3个月内就集中发生了2600余万元的广告费和宣传费,而其《广告发布合同》和《印刷合同书》涉及到的其中7家广告发布单位,都证实未承担该公司开发项目的广告发布业务,也未与开具发票广告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经查,系由某广告公司为该房地产公司提供虚假业务,该公司支付的广告及印刷费用通过开具发票的两家公司又回流到与该公司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账户,其涉票违法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