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14日下午4点,郭某等人在南关岭一家网吧上网,坐在对面的小伙儿贾某无意中碰了一下郭某的腿,郭某不干了,为这么点小事,双方起了冲突。
一声呼喝,郭某与哥们吴某、金某等5人对贾某大打出手,连带贾某的三个朋友也被打,打得挺凶,连木棒、灭火器都用上了。警方接案,把郭某、吴某、金某逮着,郭某与王某被另案处理,同案嫌犯梁某在逃。经法医鉴定,贾某、张某头部受轻微伤。
按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要致人轻伤以上才能追究刑事责任,可警方把吴某、金某都拘捕了,为啥?这是无故殴打对方,虽不够轻伤,但涉嫌寻衅滋事罪。法院审案时,两名被告亲属赔偿伤者经济损失,得到谅解。
结果 今年3月10日,甘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金某、吴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刑10个月、9个月。
编辑点评 狠一时风起云涌,作一通天怒人怨。息怒,息怒,方见风景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