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巴家伟)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获悉,经省质监局评审,我市在2014年“诚信计量加油站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上报的7家加油站,日前全部被确认为“辽宁省诚信计量加油站示范单位”,有效期2年。
市质监局计量处工作人员介绍,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强计量、惠民生行动”实施方案》,规范我市加油站计量管理,引导加油站行业诚信、自律,营造公平公正的计量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市在2014年4月启动“诚信计量加油站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市共有241家加油站进行申报。经过加油站自我承诺、公司推荐、各区市县质监部门核查,市质监局在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向省里推荐道达尔大连分公司沿海街、中石化大连分公司高速公路、中石油金州销售公司胜利路、大连龙禹正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港九、中石油大连普兰店南山、中石油大连瓦房店岭上和中石油大连庄河延安路7家加油站为省诚信计量加油站示范单位,并全部通过评审。
消费者如在加油过程中发现或怀疑计量问题,可及时拨打12365质量技术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