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每年超2亿元缔造“美丽生活”
保障性就业补贴
预计发放4980万元就业补贴
“考虑到50岁-59岁的人员再就业困难,此次同安区也为这些人员每人每月发放200元保障性就业补贴。”陈水并介绍,经过摸底,目前同安有20750名人员符合发放被征地人员和退养渔民保障性就业补贴条件,预计区财政每年发放资金为4980万元。
据了解,享受被征地人员和退养渔民保障性就业补贴的对象为:符合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年满50周岁至60周岁被征地人员和退养渔民(农场及水资源保护区参照执行)。
这些符合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且2013年9月30日年满50周岁的被征地人员和退养渔民,自2013年10月起每人每月发放200元保障性就业补贴,直到60周岁;2013年9月30日之后年满50周岁的,自年满50周岁次月起每人每月发放200元保障性就业补贴,直到60周岁。但已按月享受各类生活待遇人员不再享受保障性就业补贴。
基本养老保险
不需再交钱即可办理
只需签字办手续,不需要交钱,即可办理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每月退养金还银行贷款后还可留存300元作为生活费。
据同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调整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助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人员,一次性缴纳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筹资有困难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15000元参保补助,并给予贷款贴息优惠,贷款最高限额为42333元,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退养金每月至少留存300元作为参保人的生活费,其余退养金用于返还参保贷款。
“也就是说,能保障每个参保人员每月至少有300元的生活费;随着退养金逐年调整提高,待还完贷款后,预计每个参保人员每月能领到近2000元的养老金,确保他们能够老有所养,安心度过晚年生活。”陈水并说道。
而对于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人员自筹资金参保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20000元参保补助,但不享受贷款贴息优惠。
困难家庭老人
养老补助
补助对象是符合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和条件,但未参保的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困难家庭老人。符合条件的,自2013年10月起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养老补助款。
保障性就业补贴
符合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且2013年9月30日年满50周岁的被征地人员和退养渔民,自2013年10月起每人每月发放200元保障性就业补贴,直到60周岁;2013年9月30日之后年满50周岁的,自年满50周岁次月起每人每月发放200元保障性就业补贴,直到60周岁。但已按月享受各类生活待遇人员不再享受保障性就业补贴。(通讯员 叶文彬 陈雅玲)
实习编辑 艾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