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积分入学政策公布 购房时间能"抵"暂住年限
答疑
暂住年限认定:
岛内两年岛外一年
申请积分入学有哪些条件?
答:判断是否能在厦申请积分入学,要同时满足五个条件,
一、年龄(2008年9月1日到2009年8月31日出生),不足龄或者超龄都不行;
二,父(母)同时满足四个基本条件(即基本分四个条件),包括在厦连续暂住时间、在厦务工时间、在厦交社保年限、是否符合计生政策等(详见表格基本分)。
申请积分入学 要在哪个区报名?
答:判断自己要在哪个区报名的关键:报名时暂住在哪里,就在哪个区报名,在厦门其他区的暂住和社保都算。
购房时间怎么“抵”暂住年限?
答:我们用一个例子来说明,王先生2010年9月在厦购置商品住房并在厦门土房局登记备案,但从未办理办理暂住证,至2015年8月,购房达5年。
在思明区、海沧、集美、同安和翔安,王先生的购房时间已满足暂住所需的年份(岛外两年,岛内一年);而在湖里,王先生的五年购房时间除了能抵基本条件中的“两年”之外,剩余的三年还可以抵“实际工作生活”的“暂住”加分(每年2分)。
岛外户口岛内暂住 年限如何认定?
答:他们也必须参加积分等级。其暂住年限的认定分为两类:
(一)岛外户籍原住民
在思明/湖里区暂住的岛外户籍原住民近两年的暂住情况,由其暂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拍照上传到报名系统)。其在厦暂住年限为其户口迁入的年限,由于其为岛外户籍原住民,基本上暂住积分可以得12分满分。
(二)岛外购房入户居民
在思明或湖里区暂住的岛外购房入户居民近两年的暂住情况应由其暂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拍照上传到报名系统)。其在厦暂住年限为其户口迁入的年限与其办理暂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
计生证明该怎么办?
进城务工人员到暂住地居委会办理《计划生育状况证明》应提供下列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结婚证;
(2)暂住证(应在本社区内居住30日以上);
(3)本次申请入学的孩子属不符合政策生育的应提供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及缴费发票(决定书及发票金额一致);
(4)户籍地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