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正风反腐在路上
东南网3月20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何海铭)
2014年什么词最热?“反腐”肯定是其中之一。
去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779件,同比增加598件、上升11.54%,立案数和增幅均创新高。严肃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纪检监察机关行动效率之高、问责力度之大、查办的领导干部级别之高,均前所未有。这些反腐成效,得益于一年来我省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
去年12月30日,省纪委首次公开通报5起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这次曝光的不是直接的违规违纪者,而是因失职失责被问责的领导干部。“带不好队伍也要被问责,真没想到!”许多领导干部从中更真切地体会到“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的分量。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牛鼻子’,抓主体责任就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省纪委负责人说,去年,全省共对落实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不到位的27家单位、161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追责,其中,有4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再是纪委“独家包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成为全省各级党员干部的共识。通过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切实转变观念,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曾几何时,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只挂帅不出征,甚至腐败案件频发也没人承担责任。对此,去年初,省纪委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梳理了45个问题,提出108条整改意见,列出清单,“一对一”反馈、整改;8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回头看”,又发现19个方面的问题,再次列出清单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