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租金滞纳金上千万元 海沧动物园被判半年内搬迁

2015-03-23 14:16:50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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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租金滞纳金上千万元 海沧动物园被判半年内搬迁

海沧野生动物园十多年没交租金,经营方厦门七彩谷公司被告上法庭,遭追讨上千万元的租金和滞纳金。

东南网3月2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民五/文 沈威黄少毅/图)近日,导报记者从厦门中院获悉,法院已经作出判决,要求七彩谷公司支付拖欠的888万多元租金,并支付滞纳金888万多元。

同时,法院还判决要求七彩谷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将动物园的土地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告海沧管委会。

动物园10多年没交租金

原告海沧管委会起诉称,七彩谷公司租赁使用海沧管委会土地,缴纳租金系其根本义务;合同租赁期限15年,现已至第14年,但七彩谷公司都没支付过租金,根据有关规定,海沧管委会有权解除合同。

为此,原告请求判令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并判令七彩谷公司支付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共计一千多万元。同时,原告还要求,七彩谷公司要拆除建筑物,并交还土地。

据了解,2000年4月12日,厦门虎之林实业有限公司(后改名为七彩谷公司)与海沧管委会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租赁合同书》,约定向海沧管委会租赁土地,地块坐落在海沧污水厂一期以西、角嵩路东段以南,面积179996.29平方米,租赁期限15年,即于2000年6月30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租赁期前3年,租金每年20万元,之后每年租金80万元,均于当年的6月30日前缴纳,若逾期按每日万分之五计收滞纳金,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

合同签订后,管委会依约将土地交给被告使用。但从合同签订至今,虽经海沧管委会多次催讨,七彩谷公司没有交纳任何租金。

海沧管委会一直在追讨

这几年,海沧管委会频频发出催缴土地租金欠款以及滞纳金的《通知》给七彩谷公司,追讨的金额也从最初的数百万元,一直涨到最终的上千万元。

2013年12月3日,海沧管委会再次发函给七彩谷公司,指出七彩谷公司已租赁14年,累计欠缴租金本金和相应滞纳金1000多万元,要求七彩谷公司接到通知后,在7个工作日内缴纳相关费用。

2014年2月19日,海沧区政府收到七彩谷公司落款时间2014年2月18日递交的《关于减免土地租金、滞纳金及补助的申请报告》,报告承认拖欠租金和滞纳金的事实,并称:“因动物园经营困难,恳请政府给予减免。”

面对起诉,七彩谷公司答辩说,是管委会违约在先,因其提供有关配套设施不到位以及修建厦成高速公路等原因,直接影响七彩谷公司正常经营,减少经济收入,给七彩谷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对此,管委会应承担赔偿责任,并调减土地租金。

七彩谷公司还答辩说,管委会诉求已超过诉讼时效。对此,管委会则指出,管委会一直在催讨,从未间断,因此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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