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面推进农村改革 农民进城落户仍有宅基地使用权
福建省出台新政,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农民进城落户仍有宅基地使用权
福建省委、省政府近日正式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提出,2015年我省主要预期目标是: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4.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本报记者 赖劲松
扩大城镇社保 对农民工覆盖面
《意见》明确,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根据产业发展和岗位需求开展定向培训和订单培训。逐步推进进城农民工及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扩大城镇社会保险对农民工的覆盖面,开展好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帮扶行动,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相关政策。
在实际生活中,不少农民朋友想在城市买房置业,但又担心因此失去在农村老家的宅基地和农田。新政明确提出,我省将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现阶段,不得将农民进城落户与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相挂钩。
年内新改建农村公路1600公里
农村交通未来将更便捷。我省明确,今年全省将新改建农村公路1600公里、改造危桥200座。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提升1500公里,推进2000人以上建制村通村公路拓宽改造,新增、更新农村客车350辆。解决91万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同时,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新农合筹资水平每人每年不低于450元
新政提出,今年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能力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提高到每个常住人口人均40元左右,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50元,比去年又提高了60元。记者了解到,2014年我省的新农合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9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320元,个人缴费不低于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