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近8亿工程涉违规 被曝光后仍开工建设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福建大型金融综合体项目“海西金谷广场”04、07地块造价近8亿元,但这个全省瞩目的重点工程的项目经理涉嫌同时担任另外一个工程的项目经理。今年2月初,中国之声报道了这一事件,当地建设部门至今没有给出任何解释,这一项目目前也已经开工建设。律师表示,一个项目经理同时担任多个工程的负责人,工程在招投标之前就为某一建筑企业量身定做实现内定,已经是建筑行业多年的潜规则。
记者调查发现,海西金谷广场的中标方中建七局准备派出的项目经理是张煜,而多个渠道的资料都显示,张煜已经是厦门海沧体育中心游泳跳水馆的项目经理,且项目没有竣工,这明显违反了相关文件中所规定的,一个项目经历不能同时担任两个工程负责人的要求,北京建筑大学法律系老师石磊说这项规定就是要确保工程质量。
石磊:如果真的出了问题的话那这个责任归谁,所以他为什么要说是终身责任制,就是当你出现了问题,我直接找这个人。就是从法律上来讲,他有一个追责的责任主体。
令人疑惑的是,厦门海沧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的信息系统显示,游泳跳水馆的项目经理是张煜,而在厦门市质监站的系统里,项目经理则显示为另外一个名为包惠民的负责人,而包惠民又同时担任另外一个工程的项目经理。包惠民是否可以兼任,张煜又是何时换成包惠民,对于这些问题,厦门市建设局至今没有作出回应。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邱祥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当地建设部门应该及时准确公开这些信息。
邱祥:根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是一个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了,对于重大建筑工程的信息是必须公开的,必须要公开他的招投标、审批和实施的情况,现在政府公布的信息出现了一些问题和矛盾,政府部门有责任、有义务澄清这些矛盾和不一致的地方。
邱祥律师说,除了一个项目经理同时担任两个甚至以上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早已是建筑行业的潜规则之外,量身定制、内定中标单位、签订阴阳合同等等都是这一行业的潜规则。
邱祥:在招投标开始之前,中标的单位其实就已经内定了,招投标只是一个形式,为了保证内定的单位它能够中标,相应的会采取一些技术性的条款,包括是根据内定单位的一些特点量身打造,以达到排斥其他的潜在的投标人。其实在招投标法中也明确规定了,招标单位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来限制、排斥其他潜在的投标人,但实际上这种现象在实践当中是大量存在的。
邱祥认为,建筑领域之所以腐败问题高发,潜规则盛行,与信息不公开有密切关系。
邱祥:如果信息公开了,让大家就知道有关招投标工程的实施进展等等这些信息,有利于全社会来监督,避免暗箱操作,把一切都公开在阳光下,我认为这样才能有利于遏制和杜绝建筑工程领域的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