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七措施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旅游业开放
促进整体开放带动旅游发展。积极推动特色医疗、娱乐演艺、职业教育、旅游装备等相关领域的开放,形成新的特色旅游区域,提升区域旅游竞争力,实现整个服务贸易发展水平的提升。
推动实施旅游便利化措施。积极争取海关、交通、公安等管理部门进一步优化管理措施,推动人员流动便利化,实现自贸试验区口岸过境免签或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长时间停留等更便捷的签注措施;推动与旅游业相关的邮轮、游艇等旅游运输工具出行的便利化,重点突破在口岸通关、监管查验、码头设置、牌照互认、航行区域规划等方面的政策难点。
探索实现区内区外联动。加强旅游业尤其是极具竞争优势的旅游新业态进行区内注册区外服务的制度创新。支持邮轮、度假区、低空飞行等领域的企业纳入自贸试验区框架管理。
鼓励旅游金融创新。推动旅游金融产品创新,开拓适合旅游业特点的对外投资、融资、并购多种渠道,提升旅游产业的国际化和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