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肇事小舅顶包 “搭救”不成反触刑罚
东南网漳州4月1日讯(通讯员 林志南方霖)姐夫酒后驾车撞死他人并逃逸,小舅子担心姐夫醉驾会被苛以重刑,竟主动向交警“投案”,不想被细心交警识破,顶包不成反落法网。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3月30日,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包庇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12月14日凌晨2时许,林某酒后驾驶轿车从厦门方向沿国道福昆线往漳州方向行驶,行驶至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动车站门口路段时,林某驾驶的轿车撞到行人刘新芳,造成刘新芳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林某没有停车报警,其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驾车逃离现场。由于事故造成车辆车胎破损,林某在驾车逃离现场几百米后“抛锚”在路边,林某赶紧打电话给其小舅子黄某,告诉黄某其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黄某赶到现场后,让林某先回去,他留下来处理现场。在林某离开没多久,交警便到现场找到黄某,黄某为了帮其姐夫逃脱罪责,主动向交警“承认”是其本人开车发生交通事故。但交警调查后发现黄某的供述漏洞百出,经过交警法律教育后,黄某才向交警交代真正的肇事者是林某。后林某经交警通知后主动投案并承认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