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两成首付新政落地 夫妻最高可贷60万

2015-04-09 14:33:14 来源:东南网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东南网4月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邱也栩 郑靓) 3月20日,我省出台《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意见》(俗称“闽七条”)。3月30日,五部委祭出楼市组合拳,也提到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为20%。此后,坊间都很关心,新政何时能在福州执行?昨日,“靴子”终于落地。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4月2日起,福州正式执行首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至20%的规定。此外,多家银行也已在榕开始执行“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的新政。

焦点 二次贷款首付比例60%降至30%

通知称,职工首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降低至20%;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第二次申请使用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降低至30%。首次及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执行基准利率;继续执行对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尚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说,此前职工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能低于30%,其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能低于60%,其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相比之下,尤其是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有不小的下调幅度。

以贷款次数定政策 不查实际房数

通知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夫妻双方在福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45万元。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说,此次调整取消了公积金贷款的差别化政策,按照原先标准,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为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5万元;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双职工45万元,单职工30万元。

此外,通知还规定,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确认,不再要求提供家庭住房情况查档证明;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确认的住房贷款标准执行。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精彩热图

沈阳怪坡东北虎园东北虎一胎产5仔

福建全力处置古雷石化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