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方案

2012-09-21 15:09:42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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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福建省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在福州举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兆飞在会上表示,近日,福建省政府正式批复了《福建省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由于今年国庆和中秋连休,在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期间,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行驶福建省所有公路,都将免收公路通行费。

免费通行时间

福建省实施方案明确,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重大节假日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通行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对本次国庆中秋连休假,具体免费通行时间为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

福建省高速公路公司副总经理张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入口时不在免费时段、出口时在免费时段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可以享受免费政策。因为小型客车免费收费公路的截止时间是全国统一的,因此入口时在免费时段、出口时不在免费时段的小型客车,则不能享受免费政策。

张明副总经理强调,对于不能享受免费政策的车辆,一是要科学安排好时间。考虑到重大节假日车流量较大,因此行车时间要比往常多增加些,确保出口时在免费时段。二是如果免费时段临近结束,千万不要超速赶时间,这将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如果要享受免费政策,建议小型客车可提前从就近的收费站下高速,确保出口时间也在免费时段,这样就能部分享受免费政策、节省部分通行费用。然后再上高速公路,这样,只需交纳剩下通行里程的通行费了。

免费通行车辆

福建省政府批复的实施方案规定,免费通行的车辆是7座及以下的小型客车,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据张明副总经理介绍,根据公安部门核发的行驶证,一般来说,常用的私家轿车、出租车等都属于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范畴,皮卡则是小型货车。

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

福建省的实施方案明确,福建省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福建省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其中包括了收费桥梁隧道和机场高速公路等。福建省高速公路公司副总经理张明透露,根据福建省高速公路目前日常流量和节假日出行流量的特点,预计沈海线福厦漳路段,各地市城区主要出入口和武夷山等主要旅游景点出入口,可能会出现车流在短时间内急剧增加的现象。

免费通行的操作方式

福建省实施方案规定,高速公路免费放行车辆按“入口取卡、出口交卡”的方式操作。对于属免费放行对象的电子收费车辆,可正常行驶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ETC),系统将自动免费放行。通行普通公路的小型客车,根据现场标志、标线的提示,服从管理人员的引导,从规定的车道通行。

针对节假日车流短时间急剧增加的现象,张明副总经理表示采取以下主要措施进行缓解:一是原则上在收费广场左侧设置免费通行车辆专用车道,合理摆放专用车道指示标志,疏导交通,实行收费车辆与免费车辆分车道通行。二是升级收费软件,同时调整电子收费系统,属免费放行对象的电子收费车辆,在正常行驶电子收费车道时自动免费放行。三是制订了应急预案,当出现车道拥堵时,各收费站将按5部、10部、15部分别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如在入口人工发放预制卡和纸卡、在出口增开专用车道和专用车道直接收卡免费通行等,保障车道畅通。(记者 胡美东 见习记者 黄桂华)

  实习编辑:范文轩

编辑:邓京荆 标签: 福建省 惠民政策 王兆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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