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下午,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福建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漳州农商银行党委书记及董事长滕秀兰建议,政府应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以及对战略性的新兴企业资金支持。
滕秀兰表示,从目前的情况看,农村发展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农民对生产活动的投资;二是财政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其他有关的补贴;三是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在这三个方面投入中,金融部门的信贷投入占了很大的比重,统计数据表明,大部分地方金融部门的信贷资金在农村发展反面投入占比在60%左右,有的高达70%以上,因此农村金融事关三农发展的大局。
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滕秀兰说,资金在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以福建为例,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的占有比率占到全省金融同行业的65%,受信500万以内的小企业,贷款也占到了全省金融同业的30%。这几年来,虽然农村信用社包含的农商银行业务发展较快,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成效明显,但是由于历史原因,不良贷款高,历史包袱重,致使支持三农小微企业,风险大、效益低。截止到2011年底,全国农村信用社还有一年的挂损。
滕秀兰建议,政府应给予农商行存款准备金优惠的政策;对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规模实行存贷比的调控,信贷规模调控是货币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如一般信贷投放增长过快,便难以有效遏制;进一步给予税收优惠的政策,对农商银行营业税的征收比照农村信用社来执行;2013年征收建广惠的优惠政策即将到期,农村信用社还需多方的持续支持,建议对农村信用社给予永久性的免征,或继续延长暂收免征政策;农村信用社直接服务于三农,建议参照税法规定,企业从事农民项目所得可以免征税,或适当的减征农村信用社企业所得税以及减免征收农村信用社自然门户红利的所得税。(记者 胡美东)
实习编辑: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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