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第17届台交会的品牌论坛——2013海峡两岸经贸论坛上,商务部台港澳司司长陈星发布利好消息:近期,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将在充分评估第一批对台小额贸易扩大开放试点的基础上,把进出口业务达到相当规模、具有电子报关条件,并有海关机构和人员实施有效监管的部分对台小额贸易点,列入第二批扩大开放的试点。
据陈星介绍,2012年大陆进口台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项下商品的货值为84.3亿美元,增长1.05倍;关税优惠39.7亿美元,增长3.3倍。
陈星表示,希望通过对台小额贸易点的扩大,能够为两岸蓬勃发展的贸易增加新的亮点。
两岸经贸交流协会会长王辽平在论坛上指出,对台小额贸易扩大开放试点,对福建、厦门非常有吸引力,因为两岸的小额贸易主要集中在福建。
对台小额贸易是指台湾地区居民在大陆沿海指定口岸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的货物交易。此类贸易涉及商品数量少、品种多,可有效解决台资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燃眉之急,加之运输成本低、交付时间快,受到了各地台商的欢迎。
2007年,商务部、海关总署曾在部分对台小额贸易点试行更加开放管理措施。(记者 胡美东 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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