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什么才是食品添加剂呢?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食品法规委员会对食品添加剂定义为:食品添加剂是有意识地少量添加于食品,以改善食品的外观、风味和组织结构或贮存性质的非营养物质。
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有23个类别,2000多个品种,其中香料、香精类的最多,达到1800多种。其中,最为常见的是漂白剂、膨松剂、着色剂、增味剂、防腐剂、香料等。
“几乎所有食品中都含有食品添加剂。”孙宝国认为,食品添加剂不但对身体没有坏处,反而是确保食品安全的物质。“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食品安全。”
食品添加剂不仅能够改善食品的“品相”和口感,还有利于食品加工,能更适应生产机械化和自动化,最重要的是,食品添加剂方便食品保存,能够防止变质。“比如,以前的零打酱油放置时间久了会长毛,很不卫生,但加入防腐剂以后这一问题就不存在了。”
对于有特殊需要的人群来说,食品添加剂甚至是“救星”。“糖尿病人不能吃糖,就需要无营养甜味剂或低热能甜味剂,这些食品添加剂实现了无糖食品供应。”孙宝国说。
其实,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理与药物一样,关键在于衡量剂量与效应的对应关系。孙宝国表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需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必要性。食品加工如果可以不用食品添加剂就不能加。例如,卫生部于今年3月1日正式发布公告,撤销面粉增白剂。第二,安全性。除了科学实验之外,至少有两个发达国家使用后证明安全可靠的食品添加剂,我国才会给予批准(少数例外,如桂皮等)。第三,合法性。食品企业只有使用国家批准的食品添加剂才是合法的行为。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太宽松?
前不久,康师傅方便面因含有“牛肉膏”成分备受质疑,更加掀起轩然大波的是,广州市工商局作出了“合法”无处罚的判定。
“牛肉膏”之所以“合法”是因为“牛肉膏”、“一滴香”、“漂白面”等都是由多种食品添加剂复合调配组成的添加成分,这些“前所未闻”的复配添加剂没有被收录进“明令禁止使用”的法规范围,关于剂量和合法性在法规上都是空白。
“拿法规和标准说事儿已经数不清有多少次了。”卫生部的一位专家对记者说,每当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对食品添加物的争议最终都会落点在法规和标准上,“这已经是惯性。”
但毋庸置疑的是,我国部分食品的行业检测标准低于国际公认标准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例如,在前不久的雀巢婴幼儿产品中可能存在重金属过量的问题上,按照我国现行标准,确实“在法定范围内”,但我国的最高限额是美国的百倍。
根据公开报道,多年以来我国食品出口合格率均保持在99.8%以上,内销食品合格率在90%以上,虽然差距只有九个百分点,却暴露出食品安全标准“内外有别”的尴尬,这种“双重标准”的现实催生了“一流产品出口、二流产品内销”的说法,“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是否比国外标准松”一直以来都是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困惑之一。
4月21日,卫生部发布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的公告,公告称国际上各国的食品标准确实存在差异,但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此外,鼓励企业根据国际竞争需要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