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现场旁听人员情况。
【庭审现场】法警向辩护人出示证据,供辩护人质证。
【庭审现场】审判员:下面由被告人及辩护人对证据进行质证。 被告人:无意见。 辩护人:无意见。
【庭审现场】审判长:被告人、辩护人有没有证据向法庭提交? 被告人:没有。辩护人:我方向法庭提交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求情信一份,证明被告人多年来照顾儿子的事实。
【庭审现场】审判长:公诉人、被告人对辩护人出示的求情信有没有意见? 公诉人:没有意见。 被告人:没有意见。
【庭审现场】审判长:双方还有没有证据提交?是否申请证人出庭? 公诉人:没有。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
【庭审现场】审判长:被告人,当你把第一个儿子放在水里儿子反抗时你有无想过放弃? 被告人:现在想不起来,整个人好似一个机器人一样。不明白自己当时为什么会有那种想法。现在想起来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一个人。
【庭审现场】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入辩论阶段。先由公诉人发言。
【庭审现场】公诉人: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被告人韩群凤无视国法,故意杀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公诉人:鉴于被告人在作案时控制能力明显削弱,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庭审现场】公诉人陈述本案给人的启示:被告人并不是想独善其身,是不想拖累丈夫和家人。鉴于本案情况、背景以及被告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在庭审认罪态度,请合议庭给予充分考虑,让判决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庭审现场】被告人:我对我自己的行为很后悔,如果还可以重新选择,我不会做这样的傻事,我会让社会来帮助我,我不会做这么极端的事。
【庭审现场】辩护人:辩护人知道有人对被告的行为不理解,其实被告也想自己照顾小孩,但因家庭原因不能单独照顾,被告13年来两地奔波照顾小孩,脑瘫家庭的困难不是一般人能理解,辩护人认为被告具备法定减轻处罚的情形。
【庭审现场】辩护人:司法鉴定结果显示案发时被告限制行为能力人。被告实施杀人行为也是想让两个儿子早日解脱。
【庭审现场】审判长:双方还有无其它辩论意见发表? 公诉人:没有。 辩护人:没有。
【庭审现场】审判长:被告人发表最后陈述。 被告人:对不起,我只能说我真的很对不起。 审判长:陈述完毕?被告人:是的。
【庭审现场】审判长:通过刚才的法庭审理,本法庭听取了被告人韩群凤的供述和辩解以及最后的陈述,公诉人向法庭宣读、出示了有关的证据材料,控辨双方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经法庭辩论,充分阐述了各自的辩论意见,法庭将上述意见均记录在案。
【庭审现场】审判长:今天的法庭审理到此结束,现在休庭。本案待合议庭评议后再择日进行宣判。把被告人韩群凤带出法庭。(敲击法槌)
【庭审现场】本次微博庭审直播结束。
【声明】本次微博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案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新华法治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