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局三:虚拟绑架型
不法分子多通过短信或直接拨打电话,谎称受害人的子女或孙子、孙女被其绑架,利用受害人急于解救人质的心理索要赎金,诱骗受害人上当。
典型案例:长春市受害人杨某在家中接到一男子打来的电话,称将其儿子绑架,要求杨某支付1.9万元赎金。杨某立即到银行按照对方提供的账号和数额汇款,后发现儿子并未出事,方知受骗。
警方提示:当事人接到这样的信息首先要保持冷静,不要马上向对方指定的账户内汇款,要以筹钱等为理由拖住对方,并在最短的时间内与对方所说的“人质”取得联系。
骗局四:冒充公安型
不法分子假冒公安机关的名义谎称受害人的银行卡可能被复制盗用或涉及刑事案件,利用受害人的恐慌心理,要求受害人到银行自动取款机前根据其电话提示进行数据更改操作,逐步将受害人引入转账陷阱。
典型案例:长春市受害人刘某接到自称江苏某地公安局张警官的电话,称其涉嫌一起洗钱案,让其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先将存款汇入他们提供的账号,刘某迅速到某银行将12.5万元存款汇入对方的指定账号。一小时后,刘某发现其卡内存款均被骗走。
警方提示: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当中确需冻结当事人银行账户的,会通过相关金融机构进行,而不会让当事人将存款汇到所谓的指定账户。遇到这种情况应问清对方的姓名、身份、具体单位,然后迅速进行核实,当对方要求按其提示将银行卡内的存款汇入指定账号或进行所谓的加密措施时千万不要“轻举妄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