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第14届51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对当下人们颇为关注的PM2.5浓度做出了明确要求——2015年较2010年要下降6%以上。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夏育民一再表示,广州不会出现类似北京等国内中东部城市的严重污染状况,“6%”这个目标是根据反复测算和比较后得出来的,完成此目标问题不大。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比例达65%以上
对于广州市民持续关注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规划》给出了明确的目标——强化生活垃圾处理的全过程环境监管,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规划》提出,加强垃圾处理场建设和运营的环境监管,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的日常监测制度,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放物监测。到2015年基本实现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处理,中心城区全面实现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人均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总量在2010年基础上减少10%;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提高到40%,其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比例达到65%以上。
2013年生活垃圾无害化日处理能力达到1.4万吨,201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基本实现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满足全市生活垃圾处理需要。
单位GDP能耗指标下降19.5%
新出台的《规划》确立了一个总体目标,即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设立五大任务,即优化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加强总量控制、保障环境安全、改革创新机制;实施十四项措施与十大重点工程;提出了五类共27项规划指标,其中有5项为约束性指标,分别是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指标和单位GDP能耗指标,将分别比2010年下降21.5%、23%,31.9%、30.9%和19.5%。
预计到2015年,万元GDP能耗控制在0.5吨标煤/万元以内(以2005年不变价计算);万元GDP水耗降至40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以上,城镇人均日生活用水量降至210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