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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昨日开始受理案件 巡回法庭门前凌晨排起队

2015-02-03 10:39:23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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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昨日开始受理案件 首日受理70宗案件 还有360人作预登记

人太多 周三也接受立案

根据目前的规定,第一巡回法庭的案件受理登记时间为每周一、周二、周四和周五,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但鉴于首日申请数量较多,第一巡回法庭方面表示,周三也将接受立案申请。

“最高院本来周三也是不接受立案申请和接访,但因为人数太多,所以我们周三也继续受理。”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

广州日报深圳讯(记者王纳)昨日,位于深圳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以下简称“第一巡回法庭”)开始受理案件。有市民昨日凌晨就在巡回法庭门口排队等候立案。

有人从广西海南赶来

1月28日,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挂牌,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

昨日9时,第一巡回法庭案件受理正式开始,记者在现场看到,申请人已经在门外排起长队,其中既有深圳本地的申请人,也有不少从广西和海南省赶来的申请人。

第一巡回法庭立案登记申请采取取号制,全天大约可接受70个申请。排在10多号的一位申请人告诉记者,他们从昨日凌晨就开始在此等候。

不过,因为首日申请人比较多,大多数申请人未能如愿立案,他们只好先进行了预登记。在随后的案件受理日将有工作人员通知其前来提交申请。截至16时,记者在现场看到,除第一巡回法庭当日受理申请70个,约有360位申请人进行预登记,第一巡回法庭将尽快处理他们的立案申请。

巡回法庭受理哪些案件?

巡回法庭可受理的案件有四类:

第一类: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案件,一般是在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今后,巡回区内跨行政区划的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完全可能由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一审。

第二类: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这些案件在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办案任务中占较大比例,放到巡回法庭审理有利于减轻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判工作压力,也免去当事人奔波劳苦,方便当事人诉讼。

第三类:涉及程序性事项的案件。主要是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第四类: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有利于方便港澳台居民诉讼,便于开展司法协助,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展示最高人民法院良好司法形象。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也可以由巡回法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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