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11日电(记者肖思思)记者从11日召开的广东省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以后广东医生多点执业不再需要医院审核同意,只需“备案”,允许已在广东省办理并获得短期行医资格的港澳台医师多点执业。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9日联合五部门印发了《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广东省医师多点执业的贯彻意见。
《通知》明确,具有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合法行医资格,已在广东省办理《港澳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或《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且上述证书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永久居民,可在广东省范围内多个执业地点执业。
根据《通知》,广东医师多点执业流程简化,无需审批,备案登记即可,也即由拟接收多点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向主管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书面备案即可。备案管理是广东在国家政策允许探索的基础上率先试行的举措。
“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将为分级诊疗、网络医疗、医联体等医改新举措的实施提供政策、人才支持,同时有利于推动破解社会资本办医人才缺乏的局面,为形成多元化办医的格局提供有力保障。”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说。(完)
新华网广州3月11日专电(记者王凯蕾)广东省人民政府11日发布的新政策规定,创业满一年者可申请入户创业地。此次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规定,从2015年至2018年,广东省财政将安排25亿元补贴创业项目支出。该《意见》提出,要降低初创企业的登记门槛,明确对初创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工会费。事业单位的服务收费以及各类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评估、检测、论证等专业服务收费,对初创企业均按不高于物价主管部门核定标准的50%收取。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放宽了创业者入户等条件。初创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法定代表人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创业地(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可适当提高条件);实施积分享受公共服务制度的地区,应适当增加法定代表人子女教育、享受城市公租房等积分分值。
《意见》提出,力争2015年至2018年,广东全省新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户数、吸纳从业人员人数平均每年增长10%以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