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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重拳”为何打不绝网购假劣货?

2015-03-13 09:41:28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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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多条例多但缺合力,电商责任“模糊”执行动力不足

记者近期调研了解到,目前涉及电子商务管理的有商务、公安、质检、工商、银行、海关、农业、邮政等部门,但信息共享机制和部际协调尚未建立,电商监管没有形成合力。

众所周知,电商平台上的商家和买家数量巨大,且具有多元、多维、多变等互联网特性。销售额多少、退货率多少,只有电商平台自己公布,几乎没有一个监管部门能说清楚,单靠行政力量显然“鞭长莫及”,政府的技术手段和监管力度都显得滞后。

针对电商平台配合打假除劣的责任边界,虽然多部门从多方面都作出了规定,但相应的处罚措施却模糊不清,电商平台的责任边界仍属“灰色空间”,电商执行动力明显不足。

从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风险警示可看出,目前部分网络交易平台内仍存在网店准入把关不严、商品信息审查不力、销售行为管理混乱、信用评价存有缺陷等诸多问题。

电商立法正积极推进,网购市场秩序亟待重塑

业内专家指出,网购假劣货蔓延损害的不仅仅是消费者权益,其催生的恶性低价竞争等扭曲生态,对中国电商自身的健康发展更是极为不利。

来自全国两会的信息显示,电商立法正在提速。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9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说,网络交易不是法外之地,目前正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立法,第三方交易平台要对网店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自律和内部监管。让卖假货的企业无法经营,甚至被罚得倾家荡产,我们的市场秩序才能有根本好转。

即将于今年3月15日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也特别提到,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是保护消费者基本权益,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可受50万元处罚,这是对商家法律责任的首次明确,也将对假劣货起到一定警示效应。

京东等电商平台负责人在受访时提出,卖假货、水货的商家不缴纳17%的增值税,他们的进货成本当然很低。因此,未来对电商征税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提高假货、水货的违法成本,遏制水货和假货的泛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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