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广西保障房建设工作,广西近日制定出台考核问责暂行办法,将保障房项目审批、保障房资金监管等指标纳入干部考核范围。
根据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保障工作考核问责暂行办法》,广西将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规划和施工许可等是否落实;住房保障工作的审核、答复、登记、公示等方面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各地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筹措和监管制度情况等内容纳入考核范畴。
根据方案,如各地存在未能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进度的;资金、土地、税费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中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处置失当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的等情形的,设区市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将被约谈。
来源:新华网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