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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行2014年向广西发放棚改贷款200亿元

2015-01-22 09:17:00 来源:中新网广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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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南宁1月20日电(杨展)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20日披露,该行2014年全年发放棚户区改造贷款200亿元人民币,支持广西全区14个地市的棚户区改造,涉及项目总面积3578万平方米,惠及棚户区群众73.8万人。

据介绍,2014年,广西调整了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任务,明确将原计划改造任务从29.14万套上调至55.71万套,将危旧房改住房、非集中成片棚户区、城中村等纳入改造范围,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改革红利。但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盈利前景不明确,商业性资金往往不愿进入,导致各地资金缺口普遍较大。

为此,国开行广西分行积极贯彻中央及广西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依托国家信用、服务国家战略、资金运用保本微利的开发性金融的“供血”作用,支持棚改提速。2014年6月,国开行广西分行配合自治区政府成功推动广西自治区级棚改统贷平台搭建,并创新采用“统一评级、统一授信、统借统还”的“三个统一”模式开展棚改融资工作。通过棚改统贷平台,能够在全区更好地统筹和整合政策保障、土地供应、地方财力、金融支持等资源要素,形成自上而下的统筹建设管理机制,打破部分市、县因财力不足而无法获得信贷支持的局面,实现各市、县建设进度同步。

2014年,国开行广西分行通过自治区级统贷平台先后就广西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一期、二期项目完成授信达661亿元,已实现贷款发放65.6亿元,贷款投向包括隆安、富川、天等、凤山、凌云、田东等13个贫困县在内的35个市县(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为使棚改贷款用到实处,真正惠及棚户区群众,国开行广西分行会同广西自治区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县制定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贷款资金借、用、管、还的流程和各方责任,同时加强与地方主管部门联动监督,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棚改贷款专款专用、阳光运作。

通过建立广西自治区级统贷平台,出台棚改资金管理办法、创新项目运作及融资模式等,广西形成了高效和规范运作的棚户区改造投融资机制,为提前完成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截至2014年12月25日,广西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建设19.82万套,完成年度开工12万套目标任务的165%;基本建成11.89万套,完成年度基本建成10万套目标任务的119%;分配入住12.83万套,完成年度新增分配入住10万套目标任务的128%。(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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