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涉民生案件审理达81013件
2014年全年受理案件353448件,结案312807件,同比分别上升13.04%、10.78%,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89.37%,生效裁判正确率达99.83%。其中涉民生案件审理达81013件,审结73888件,是全国百分之百化解涉执信访积案的四个高级法院之一。
全区各级法院受理刑事一审案件35868件,审结33567件,判处罪犯42994人,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依法审结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98件、判处375人;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审结5254件、判处6009人;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31件、判处1019人。
全区未成年罪犯人数连续3年下降。与各级妇联共建妇女儿童维权岗365个,建岗以来审结相关案件194434件,依法审理“6·8”特大跨国拐卖儿童案等一批重大案件。
扩大司法民主,全区人民陪审员达4271名,参审一审案件59976件。
审结拖欠民农工工资、劳动争议和劳务合同纠纷案件829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