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购车约定之外要收8000元手续费,若解除合同就要没收2万元定金
买丰田霸道遇上“霸道车商”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王缉宁)柳州一消费者在当地一家汽车经销商看中一辆丰田“霸道”汽车,决定贷款购车。但经销商在收取消费者2万元定金后,却在合同约定之外,要收取消费者8000多元“手续费”,除非消费者全款购车。当消费者认为收费不合理,拒缴手续费并提出解除合同时,经销商却称要没收2万元定金。这让消费者直呼“这太霸道了”。
签合同后才知还有其他费用
1月8日,高先生在柳州市航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扬公司),看中一辆38万多元的丰田“霸道”汽车。高先生与航扬公司约定贷款购车,预定一辆白色丰田“霸道”车,双方随即签订销售合同,高先生依约缴纳了2万元定金。在航扬公司提供格式合同文本“补充约定”中,航扬公司的经办人韦某填写了这样一段内容:“在我店办理贷款及上牌,费用另计。”
合同签订之后,已离开柳州在外地的高先生,收到航扬公司经办人韦某发来的微信,告之其贷款购车还需另行支付相关收费费用。她给高先生发来收费明细,即除高应付的贷款首付款、车辆购置税外,还要收取高先生上牌费3000元,贷款手续费5600元,以及两年保险3万元左右(约定贷款期为两年)。高先生称,这些额外费用航扬公司在合同签订前没有声明,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却在收取其2万元定金并签订合同后声称要收取这些“手续费”。高称航扬公司太霸道,在向工商部门投诉同时,还向本报作了反映。
工商部门介入调查
1月29日,接到“霸道”车到货、要求其前来办理相关手续提车的信息后,高先生从外地赶回柳州。接待高先生的是航扬公司负责销售的一名孟姓经理。他承认,他们公司虽在与高先生签订的合同中并未约定上述“手续费”,但其表示这是他们公司规定,只要贷款购车,一定要收取“手续费”。如高先生不愿缴纳“手续费”,就需全款购车。当高先生对上述收费不满,提出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定金后。孟称,如解除合同视高先生违约,会没收他的2万元定金。孟还介绍,这还是他们第一次遭遇这样的投诉。
接着,高先生还找到经办人韦某,韦向高解释她发给其“手续费”的收费依据:上牌费3000元是按他们公司规定相应车型来收取的;贷款手续费是按贷款额2%来收取。至于3万元左右的保险费,是与他们合作的是银行收取的,如不缴费办理保险,银行是不会放贷的。当高提出质疑,车辆有正规手续,为何贷款和上牌还要另行收取手续费时,韦称,她们收取这些费用,主要用来打点关系,“如不打点关系,哪个给你贷款”。对此,高先生提出异议:“为何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告诉我要收取这些收费?”韦答称,高先生当时急着要走,她没来得及一一列出。
“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柳州市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说,航扬公司在合同约定之外收取消费者相关手续费,涉嫌违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目前,工商部门已接到消费者投诉,决定介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