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良法促善治、建设法治南宁,回应人民期盼、推动民生问题解决,加强预算监督守好人民的“钱袋子”,首次举行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过去的一年,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依法履职,书写了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不平凡的故事。
立良法促善治 建设法治南宁
常委会认真行使地方立法权,去年一年,共颁布施行违法建设查处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改)、郁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城市供水节水条例,城乡规划管理若干规定等5件法规;审议通过消防条例、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养犬管理条例(修订)、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等5件法规。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3件法规;开展西津湿地保护、大明山风景旅游区管理、速生桉种植管理等7个项目的立法调研。
坚持法规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向社会宣传解读新颁布的法规。积极创新宣传形式,组织开展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宣传月活动。通过全方位、立体式的法规宣传解读,促进了条例的全面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全市“两违”查处工作的深入开展。2014年,全市开展整治“两违”工作751次,拆除违法建设10949处(栋),拆除违法建设面积596.87万平方米,清理违法占地面积929.29万平方米。
回应人民期盼 推动民生问题解决
常委会坚持发展导向、民生导向、法治导向,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推动重大决策的实施和民生问题的解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针对百姓关注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组织开展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专项工作评议,形成评议意见,交市人民政府办理落实,推动了学前教育健康发展;针对征地拆迁难、安置难等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拆迁回建安置情况工作报告,形成审议意见,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维护和保障了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了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针对农村危房改造困难群体受益较少的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促进了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的改善。
加强预算监督 守好人民“钱袋子”
常委会强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各种形式,推进计划审查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助推经济健康平稳运行。
强化全口径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2014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13年市本级决算和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通过强化监督,推动政府依法理财,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别是听取和审议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组织跟踪检查,推动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整改。截至2014年12月底,已制定完善制度30多项,整改完成的问题涉及金额8.56亿元,整改率达到99.6%,维护了财政经济秩序。
首次举行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常委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宪法意识,在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首次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公开向宪法宣誓仪式,标志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宪法宣誓制度在南宁市正式实施。
为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完善城市交通功能,常委会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及与1号线同步实施工程建设资金年度计划的议案,并作出决定批准执行,涉及建设资金380多亿元,为轨道交通建设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为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形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与旧城区改建项目纳入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并作出决定批准执行,及时将新增1个保障性安居工程与49个旧城区改建项目,纳入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快推进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