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中国日报

柳州监狱原副监狱长受贿获刑 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15-02-10 11:25:15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免费订阅30天China Daily双语新闻手机报:移动用户编辑短信CD至106580009009

经济往来中收受“好处费”

柳州监狱原副监狱长受贿获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何书俊)昨日,柳州监狱原副监狱长张辉昌涉嫌受贿一案,在柳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判决,张辉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

现年58岁的张辉昌原任自治区中渡监狱调研员,曾任柳州监狱副监狱长、平南监狱监狱长、华盛集团露塘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案件开庭审理期间,公诉机关指控,张在担任上述职位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与单位存在业务往来的公司的贿赂(本报去年11月1日曾报道)。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辉昌身为柳州监狱党委副书记、兼任国有企业露塘糖业公司总经理期间,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但指控张辉昌受贿数额31.95万元不当,法院予以更正。张辉昌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收受张某亮、邹某康、谢某佳、吴某、陈某等人贿赂的主要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张辉昌督促家属代其退出赃款,具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昨日上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张辉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张辉昌退交至柳州市人民检察院的10万元、退交至法院的21.95万元,其中受贿款项18万元,依法予没收,上缴国库;余下的13.95万元,折抵没收财产刑,上缴国库;不足部分,依法对查封在案的被告人张辉昌的房屋、车辆予评估拍卖冲抵,上缴国库。接到判决书后,张辉昌认为量刑太重,要考虑一下再决定是否上诉。

 
 
 

精彩热图

 
 

焦点图片

希尔顿心机装抢镜红毯

临沂11岁留守女童坚强照料瘫痪母亲撑起一个家

司机掉入水中 亡前致电妻子“车门打不开”

湖北豪华车队免费送打工游子返乡

精彩热图

江西守林员自掘“山洞值班室”执勤

武汉城管与“地摊王”拉锯战14年 用真情将其劝离

章子怡落泪答应汪峰求婚

台湾坠机事故3人仍失踪 家属说明会确定同机同赔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