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来看好消息——
年内有望获住房公积金保障
为解决人手不足等问题,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向社会聘用一些专业人员,但由于各种原因,不少单位未能为聘用人员缴存公积金。记者昨日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今年,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有望被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范围。同时,我区公积金监管部门将加强与人社等部门的联动,积极争取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和企业集体劳动合同。
推进公积金归集扩面
今年,广西将制定公积金扩面工作计划和任务,全面解决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不到位的问题,逐步把行政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列入缴存范围。
同时,全区各地将重点推进规模以上、重点骨干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其他非公企业将采取“低门槛、广覆盖、先易后难、逐步到位”的原则,给予政策引导,允许低比例缴交,条件成熟后逐步提高缴交比例和基数,并逐步推行。对在城市中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将结合实际,有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允许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为发挥公积金制度的惠民作用,今年我区将合理放宽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组合贷款、贴息贷款,建立贷款抵押“绿色通道”,积极支持缴存职工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
同时,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规范租房提取额度,简化租房提取要件,提高提取审核效率,建立信息核查机制,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据悉,广西曾发文明确,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租金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日前住建厅转住建部等三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职工只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如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则可领取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的租房提取额度。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则只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防范非法骗取公积金行为
近年来,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现象较为突出,造成公积金专项资金的非正常流失,损害了缴存人的利益。
据了解,今年我区将全面实行《广西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各级公积金中心要制定内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争取用两年的时间建立并执行覆盖主要业务、关键岗位、重点流程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不相容岗位分离、定期轮岗、授权审批、流程控制、信息系统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
同时,结合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实施,将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和处理规划等嵌入系统程序。继续推进房产登记信息共享核查、骗提骗贷信息纳入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工作。
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加强住房公积金专管员的责任管理,运用信息科技手段改进对账和资金划转方式,直接与职工个人对账,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转入职工个人账户,防范资金风险。
每年要向社会披露信息
今年起,各地公积金中心要建立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两种披露方式。每年3月底前以年度报告的方式披露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社会经济效益以及重要信息;要以临时报告的方式,在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调整、业务办理和服务措施变化5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社会披露。同时,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公积金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向社会披露,增加透明度。
为方便市民及时了解公积金相关信息,今年各地要建设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短信平台,并丰富服务内容,探索开发手机客户端平台、微博微信等新型服务渠道。(记者尹海明 通讯员 宁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