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长足进步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改革与发展,建设法治政府,是全区各级政府一直以来面临的重大课题。
2月25日,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16名法律专家正式受聘首批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并向在座的多名自治区政府领导就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这仅仅是我区努力打造法治政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广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和大胆实践,加快推动各级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政府立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无论是从媒体了解还是亲身感受,老百姓现在越来越感受到法治政府迈近的脚步声:
政府立法及重大决策过程中进行开门决策已成惯例。自治区政府已多次就重大决策向外界征求意见和建议,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利用网络、报纸、政务公开专栏等载体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意见。实行决策听证制度,并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公布听证结果。
以“清权、减权、制权”为核心内容,行政审批“瘦身提速”的广度和力度越来越大。仅2014年,我区就取消、下放和调整210项行政审批事项,62个区直和中直部门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93.7%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下放到市县审批核准备案。
以往群众和企业牢骚满腹的“公章旅行”现象越来越少。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政府机关与民争利和执法扰民的现象持续减少。自治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要于2015年9月底前公布,试点市、县政府部门清单公布应适当提前;全区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要于2016年7月底前公布。从根本上解决明确政府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的问题,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权责边界、促进简政放权。
在1月召开的自治区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就加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专门论述掷地有声:自治区政府今年将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谋利益。法治政府建设正深刻影响着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