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起,贵阳市将现场查纠并全面整治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行人,除依法处罚外,还将在市级新闻媒体上曝光。有两次违反记录的行人,还将向所在单位或社区通报。
根据贵阳市7月4日发出的《关于整治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通告全文见3版),即日起,行人有扒车,或强行拦车,或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将处以50元罚款。跨越或倚坐道路隔离设施,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等行为的行人,将被处以10元罚款。
同时,针对行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等七项违法行为,将处以5元罚款。
此外,2012年8月起,凡在行路过程中有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实的国家公职人员,除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外,一律离岗参加“贵阳市国家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学习班”学习。
来源:贵阳日报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