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指导意见,加快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步伐,年底前组建25家以上农村商业银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和民间资本在县域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
据贵州省人民政府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指导意见》,贵州将加快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步伐,到2012年底前将资格股全部转换为投资股,完成25家以上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改制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鼓励省内外企业投资入股农村商业银行,优化股权结构。
意见提出,2015年底前完成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最大程度提高法人股比例,将城区所在地联社(合作银行)法人股比例提高到35%;县域联社(合作银行)法人股比例提高到20%以上。支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便民服务点向正式网点转化,到2015年正式网点实现乡镇全覆盖。
同时,意见明确大力引进和鼓励省内外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和民间资本在县域发起和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到2015年全省所有县(市、区)至少成立一家村镇银行,并引导有条件的村镇银行向乡镇延伸。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和支持农民、农村小微企业参与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记者 闫起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