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贵州省扶贫办了解到,贵州将在一类贫困乡镇设立专门的扶贫机构,以攻坚这一最难啃的“硬骨头”。
据统计,按照2300元的新扶贫标准,贵州还有1149万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贫困总数的9.4%;贫困发生率33.4%,比全国高20.7%;现有贫困乡镇937个,其中一类极贫乡镇100个。
贵州省明确,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扶贫开发负总责,省市县乡各级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其中,省确定的一类贫困乡镇需建立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并根据扶贫任务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按照先难后易的原则,有关部门将安排大量资金和项目支持100个一类极贫乡镇率先脱贫致富。
贵州省还明确,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机制,推进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对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监测管理。
此外,贵州省将继续坚持“摘帽不摘政策”,对达到省确定的脱贫标准并经考核验收如期或提前脱贫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贫困乡,享受的扶贫优惠政策不变,并由省政府给予奖励。同时,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实现脱贫的县、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问责。(记者 王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