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行政听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贵州省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31号的形式公布,将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
6月29日,贵州省政府法制办、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贵州省政府法制办党组织成员、副主任舒葳韧,就《规定》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发布会旨在让大家了解熟悉《规定》的内容,全面实施《规定》,依法保障相关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贵州省行政听证规定》共五章,四十五条,分为总则、听证组织、听证程序、法律责任、附则五大部分。分别对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听证组织、听证程序、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范。明确了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许可听证、价格听证、行政决策听证和立法听证的法律地位。
据了解,在制度设计过程中,《规定》引入了众多的法律原则支撑,从条文来看,主要引入的法律原则有四,分别为公开原则、职能分离原则、事先告知原则、案卷排他性原则。
就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会议强调了要深刻把握《规定》的立法精神,加强对《规定》的学习贯彻,加大对《规定》的宣传力度,确保《规定》全面正确实施。
来源:中国日报贵州记者站(实习记者 赵娜) 编辑:宁波